我同学大学学的是法律,他的大学舍友在北京当律师。当然目前是给大律师帮忙,离独当一面还有距离,他说过一个案子。
这案子要说很平常,他们事务所负责为一个人辩护,民事纠纷:兄弟二人争夺房产,他们的委托人是哥哥。
这兄弟俩也都快六十了,都是普通工人。这些年以来,为这两套房子打得不亦乐乎,几乎是倾家荡产。不但自己受到很大的影响,连他们的下一代人也受到极大的影响。一开始接这个案子的时候,他们都以为自己看错了,因为这两套房子相距不远,价格相同。甚至房型都差不多。房子是他们父亲留下的,亲兄弟,一人一套,干嘛还要打官司呢?
但是这对兄弟就像仇人一样,一定要求两套房子都归自己。跟律师叙述和上厅的时候,他俩说的最多一句话就是“一块土也不给你”其他人听到只觉得这兄弟二人比较过分。一些证人,都是和当事人父亲相交多年的老人却全部摇头叹息。
我同学的舍友去取证的时候,一个老人就一定要和他细说这句话。
当年当事人的父亲,解放后进城在派出所工作。他的一个本家,对他家有恩的一个人,咱们说甲,当时在北京城给人管账,手里就算富裕。在北京有房子,在老家村里还买了地。划分成分的时候,当事人父亲给作证,把甲划成了富农,甲对他很不满意。其实在当事人的父亲来说,只不过是忠于职守。但是后来一件事情,他就干得很不地道了。甲供职的铺户东家被打成资本家,甲不过是个职员,当事人的父亲却说他是参谋性质的重要人员。他这么说也有自己的私心,就是他的弟弟,在农村也是干部。他在城里搞改造,弟弟在农村搞,甲贫苦出身,对财产看得很重,对他们改造是极大的阻力。甲甚至当众宣布:我是舍命不舍财。
他这么一搞,甲反革命的罪行是坐定了。甲被判了7,8年。财产也全部被没收。当事人的父亲有一点还算厚道,甲的儿子,他一直是资助的。不然甲老婆独自带着一个10来岁的孩子,又是那种身份,真的过不下去。几年以后甲回来,回来就到处活动,要追回自己的财产,可是当时文革已经马上就要爆发了。甲这种行为无异于向国家制度挑战。当事人的父亲已经是派出所副所长,责无旁贷,又把甲捉起来。甲在前面的服刑期间,身体已经受了很大损害。当事人的父亲到底当年受过他的恩,也想为他开脱,就告诉甲如果不再反党,那么可以出去看病。甲留给他最后一句话,就是“一块土也不给你”
我同学的舍友是虔诚的佛教徒,认为这是一个报应的故事。问老人难道这两个儿子中有一个是甲回来?老人说不可能,甲死的时候,这两个儿子都已经十几岁了。舍友认为这是甲阴魂不散的跟着呢,曾经旁敲侧击叫委托人做法事,被领导知道狠狠的批评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