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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打赢了与男人的欠债官司,男人已经一贫如洗,所以把房子赔给了她。
我很开心,毕竟是熟人回来了。
我期待着能听到她的声音,感知她在这间房子的生活。
我期待或许有个夜晚,她觉得我眼前的窟窿有些碍眼,找人来修缮一翻。
水泥墙已经很旧了。
他们应该会拆开。
只要拆开一小块,就能看到我的身体。
或许,我就可以解脱了。
我能想到,泥瓦匠们惊慌失措的表情,警察们紧皱的眉头,
但我希望,她不会害怕,能过来看我一眼,或许,她能回忆起戳烂我左眼的那些日子。
不可否认,我很期待真正见到她。
女人回来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她的脾气没有那么暴躁,生活也没有那么枯燥。
她会烹饪,每天我都能准时闻到饭菜的香味。
她会运动,每天我都能听到她出门跑步,还有回家的声音。
她爱唱歌,每天我都能听到她哼唱的声音。
她会养花,院子里多了很多花花草草。
但我不太喜欢,一株铜钱草长得太高,扎进了窟窿里,穿过了我的左眼眶,刺穿了我的耳膜。
这导致我的听觉也有些不灵敏了。
日子变得无聊起来,我开始期待,她再找个男朋友。
因为有男人的日子,她总过得不好。
吵闹能让我忘记我死了多年的事实,可以让我有滋有味地死着。
在听觉和视觉都变差的日子里。
我的记忆稍稍有点回暖,我回忆起了,她不止李晓峰一个男友的。我曾经在这里,见过很多男人。
只是每个男人出现的日子都不太久。
总是会争吵。
这些男人都有着奇奇怪怪的毛病,好酒的,好交友的,好吹牛的,好脸面的,好吃懒惰的。
但每一个都是吃女人的,喝女人的。
女人先前会忍,但是后来就忍不了了。
她会把天底下男人都接受不了的词汇骂给这些男人听,再把男人赶出家门,但这些男人不会像李晓峰那样回来哄她。
或者,叫哄骗吧。
奇怪,那她跟李晓峰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李晓峰是这个屋子的房东。
可他却是一年前才出现的。
那些个离开的男人,全部出现在李晓峰之前。
回想起来,这套房子更像是女人的。她拥有对房子的任意处置权,她重新铺过地板,换过装修。
翻整过院子,还养过一条不太喜欢我的狗。
因为狗总是冲着我叫,她把它送走了。
我也不喜欢那条狗,它总是用前脚扒着墙,用鼻子死命地嗅我。
对了,我想起来了,洞是它扒开的。
但女人没有补上,反而说这样也好,等着瞧吧。
她应该是说给狗的,但我觉得,她这句话是说给我听得。
跑题了,对吧。
我本来是要说李晓峰的。
难道说,他原本是房东,女人是租客,租着租着,成了女主人呢?
会吗?
可看起来,李晓峰与其他的男人没有什么两样,没有当主人的样子。
吵架的时候,他也一次没有喊过让女人走!
我觉得不对。
女人的前一个男人,给女人买过一对耳环,吵架的时候,都会反复提醒着。
女人的前前一个男人,给女人的车加过 1000 块钱的油,我不也知道了吗。
更何况,是房子呢?
李晓峰那么怂,他没有喊过应该不是他大度,因为我知道,他送给过女人一张健身卡,两件上千的衣服,三双鞋子和一个包。
所以,李晓峰没有拿房子说过事,应该是他根本没有房子的所有权,或者说,他知道房子的所有权终究不会是他的?
活着的人的情感总是这么复杂,我已经死了十年了,七情六欲都快忘得差不多了,我解释不了。
我有过女朋友吗?还是老婆?
好像有的。
叫什么来着?
周周!
对了,这是女人的名字,喊她的人声音好熟。
我想起来了,是李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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