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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里。
张志明害怕得蜷缩成一团,我们一进屋子,他就哭爹喊娘地表示:
“不是我!我没有害人!冤枉啊!”
我强忍着愤怒坐下来,详细跟他说了一趟案情,并把找到的证据照片一一展示在他面前。
指纹已经采集过了,与他租房找到的刀具指纹相吻合。
铁证面前,按道理应该无可抵赖,可是他却表示:
“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我这几天都在洗浴中心过的,里面的人可以给我作证,我真的没有伤害那个女孩子啊!”
这一点,治安大队那边的同事已经核实过了,虽然张志明这几天确实都混在里面。
可经过测算,从洗浴中心过去案发地作案,只需要短短一个小时。
那一段时间,洗浴中心并没有人可以为他作不在场证明。
因为是个不正规,甚至有做非法交易的洗浴中心,所以里面也没有监控设备。
当我们提出这些之后,张志明却还是拒不认罪。
想到他的所作所为,想到他写下的那些复仇计划,我已经不想再跟他多费口舌了。
证据确凿,即使零口供也能定罪。
但是,想到张慧婷问我的那句话:“可以叫他,把腿还给我吗?”
我还是无法释怀。
于是,我怒气难消地说扔下一句:
“你等着重判吧,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疾的,最高能判死刑!我们会不余遗力,去帮你争取到最重刑罚的。”
也正是这句话让张志明意识到,他真的已经陷入绝路了。
他哭得更厉害了,甚至慌不择言地表示:
“我、我不是张志明!我坦白了,我不是张志明啊!”
这可把我们逗乐了。
因为我们早就在他身上搜出了身份证,上面无论是名字还是照片,都与他本人相契合。
“我的名字叫徐晓峰,真的,相信我、我、我是在四年前,才换上了这个身份。”
一开始,我们还以为他是为了脱罪而扯犊子,但接下来他所叙述的事情,却让我们渐渐皱起了眉头。
他说,他原本是隔壁市的,但因为 2000 年时打架被警察通缉,所以逃到这边来“混江湖”。
2002 年时,他认识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江湖人,真正的张志明。
张志明非常够义气,对他诸多照顾,与他称兄道弟。
又因为两人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儿,便逐渐成了无话不谈,乃至生死相交的好兄弟。
至 2004 年时,恰逢二代身份证启用,张志明声称看够了徐晓峰东躲西藏的样子,便给他支了一招:
让徐晓峰,用他的身份证去登记。
那时徐晓峰才发现,在近两年的相处中,两人确实衣着风格、发型打扮等都变得很相近了。
这使得他们的外貌,也越看越相像。
尤其是,张志明拿出自己的一代身份证,上面的照片模糊不清,说是徐晓峰也说得过去。
为了不再担惊受怕会被警察抓住,徐晓峰接受了这个建议,尝试着去用张志明的证件办证。
结果居然真的办下来了!
但他用了张志明的身份,张志明自己怎么办呢?
徐晓峰的解释是,当时张志明声称自己有两个户口本,一个农村一个城镇,他自己用城镇户口登记一个身份证就行了。
我们听罢,都陷入了沉思。
因为徐晓峰所说的一切,都是有可能做到的。
以前户籍系统管理混乱的时候,一个人有两个户口本是难以杜绝的钻漏洞手段。
因为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政策不同,享受到的政策也不同,很多人两边都想要。
最重要的是,户口本上,是没有照片的。
而在此之前的一代身份证,不仅照片是黑白的,甚至还存在手写登记的情况。
如果两人长得有几分相似之处,在一二代身份证换代的时候,还真是有可能做到的。
但前提是,被取代的那个人不会跳出来找茬。
在这个事件中,居然能刚好达成所有的条件。
哪怕我们对凶手再愤怒,再想把他绳置于法,也要确定他真是凶手才行。
于是,我们决定去核实这件事。
考虑到与张志明相识的,目前只有张宁了。
我们迅速把他传唤过来,对眼前这个自称自己是徐晓峰的嫌犯进行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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