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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父

2024-01-03 作者:佚名

  四

  时间一天天过去,刘万山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躁不安,度日如年。他每天早早的就把修鞋摊摆在院子里,每过三分钟就抬头瞅一下大门口,等着队长喊他的名字去接见处。

  这天上午队长把我叫到办公室,让我把刘万山的档案和判决书抄写三份,我知道这是要释放刘万山了。

  每逢放人的前几天队长都会叫我去办公室抄档案,有时还让我整理其它材料。至于抄三份判决书,分别是送达被释放人住地公安局和检察院及省监狱管理局。

  以后各监区都配置了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后,判决书不再用犯人抄了,但其它材料还得让犯人整理。我因为有文化,经常被叫到办公室干这种活。当然,之前被队长告诫注意保密,不许告诉其他犯人相关内容。

  看到刘万山的判决书,我震惊了。我怎么也没想到,平时轻松自在的刘万山,曾经有过这样的畜生行为。

  判决书上写着:

  某年一流浪女性留置于刘万山所在乡镇后,在他人劝说下,尚未成家的刘万山娶该女为妻。后该女先后为刘万山生下两个女儿……

  当时的刘万山家境不好,在冬天去镇上修鞋挣钱时,遇到了一个女性流浪到此,在一些人的劝说下,刘万山一分钱没花就娶了个媳妇,当时那个流浪的女性已经有孕在身,不久就生下了一个女孩。

  过了几年刘万山的妻子再次生下了二女儿,刘万山为此十分生气,经常打骂其妻,对两个女儿也不关心。

  在其大女儿长到 11 岁时,刘万山即对大女儿进行了奸淫,并在其后多年中继续奸淫大女儿,直到大女儿在 16 岁时被迫找对象嫁人以摆脱刘万山的纠缠。然而刘万山为满足私欲千方百计阻止大女儿嫁人,至使其大女儿绝望喝农药自杀。

  在刘万山大女儿自杀后,刘万山不但没有悔过,反而又继续施恶奸淫了正在上小学的小女儿,直到小女儿向学校老师哭诉,刘万山奸淫其两个女儿并至大女儿自杀的罪恶才受到法律制裁。

  看了刘万山的判决书尽管我十分惊愕,但不明白法院对他判处死刑为什么缓期两年执行,难道这还不算罪大恶极?

  整理完刘万山的释放材料走出办公室后,我走到院子里见刘万山坐在那儿悠然地翘着腿在抽烟。我想起有个队长在退休临走时说过一句话:有的人自被抓那一刻即悔过了,有的人在监狱里关一辈子也改不了。

  在此后的多年中,我通过整理犯人档案知道了更多犯强奸罪入狱的犯人,特别是知道了多达数十起强奸案的受害人竟是犯罪者的亲生女儿或其他亲属,于是我有意与这些人接触,想知道他们侵害自己女儿的原因,特别是长期持续的侵害。

  在和犯强奸罪并侵犯对象是女儿的犯人接触中,他们普遍说到一句话“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些人都表过出一种观念,女儿早晚是别人的,是泼出去的水,自己占有也是理所当然的。

  有个当过教师犯人对我说,我没偷没抢没杀人放火,就是把自己生的孩子睡了,不就是睡了一个女人么?你到历史书里看看去,几千年来都是如此,这是民间传统习俗。

  后来我从监狱出来后也一直关注这个问题,在我对中国社会观察的十几个省份走访中,每当提起这件事人们并不惊讶,还能顺口说出谁谁睡了自己的女儿。

  我想,刘万山奸淫自己女儿一事在社会中并不是偶然所为,他一定在生活中听到或知道有这种事发生,而且当事人并未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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