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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晨,我回来啦,给你带了早餐,一会儿洗完脸记得吃!”
是男友江浩的声音。
我瞬间从回忆中清醒过来,抽出几张洗脸巾打湿,手忙脚乱地去擦拭镜子上的字迹。
因为太过紧张,又不小心打翻了刷牙杯,发出几声清脆的声响,牙刷牙膏散落一地,我慌忙蹲下去捡。
江浩的脚步声渐渐靠近,在他扭动卫生间把手的前一刻,我迅速起身上了锁,大口喘着气。
“晨晨,你没事吧?”
我看着镜子上还未完全擦拭干净的字迹,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道:“没事,就是杯子掉了。”
上了整晚夜班,江浩看起来非常疲倦,简单清洗了下就躺下休息了。
我匆匆吃完早餐,根本来不及梳洗化妆,就那样失魂落魄地去上班了。
中午轮班吃饭,我点了一份番茄鸡蛋面,只吃了一口,就看到碗底翻涌出很多棕色的小颗粒,还有一只圆滚滚的物体。
看起来,分明是,狗粮和人的眼球。
我吓得尖叫一声,将饭碗打翻了。
白花花的面条和红色的番茄黄色的碎鸡蛋混着汤汁静静躺在白色地板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狗粮,更没有什么眼球。
服务员闻声拿来扫帚和簸箕,边用狐疑的眼光打量我边打扫,幸而并未出声怪罪。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手机来电铃声适时响起,打破了尴尬的氛围,将我解救出来。
原来是李警官,他说抓到了那个跟踪过我的男人,让我前去辨认。
我好说歹说,终于向经理请下假来,需要替班的同事怨声载道,估计再这样下去,我一定工作不保了。
可我根本管不了那么多,那双暗处的眼睛已经快要把我逼疯了。
这个时候,我绝对意识不到,接下来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吓”等待着我。
为了随时取用,我在电动车挡风被的内侧大口袋里放着我的充电器和头盔,这次骑车前,我像往常那样去取头盔,却发现头盔已经不翼而飞。
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狗的尸体。
它血淋淋的身体甚至还带着余温,我眼前一黑,精神一阵恍惚,最初几秒,我还以为是自己又出现了幻觉,直到我反复多次触摸到狗狗黏腻的尸体时,才惊觉,这次,并不是幻觉。
我跌跌撞撞地走出放着电车的小巷,来到主街道旁,大口喘着气,感觉到快要窒息。
缓了好一会儿,我才招招手拦住一辆出租车向警局走去。
一定是他。
我在出租车上时暗暗想。
却没料到,警察虽然找到了那个男人,但根本没有他涉嫌犯罪的任何证据。
李警官说我眼前的这个男人叫范青志,刚满 50 岁,是个装修工人,为人老实巴交的,没有任何犯罪前科。
我怀疑他跟踪我的那天,他正在同一个小区给一位业主装修房子。
至于我说的很多年前就在小区碰见过他,范青志说自己已经不记得了,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我 13 岁时的记忆是准确的。
我却像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既不能告诉警察,其实我 18 岁时也见过这个范青志盯着我看,也不敢告诉警察暗处有双眼睛一直在用各种方式恐吓我。
我要保守自己的秘密。
毕竟杀死爸爸时,我已经满 18 岁,而且严格说来也不算是正当防卫。
不管怎样,这个范青志,在思思被害这件事上绝对有重大嫌疑。
可他真的是那双在暗地里折磨我的眼睛吗?
毕竟世上哪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每一次我遭遇人生的至暗时刻,他都恰好出现。
我胡思乱想着走出警局,完全没注意到,范青志已经在路口等着我了。
“送给你。”
他目光躲闪,眼含笑意地伸出脏兮兮的手,递给我一个长方形的粉色精致盒子。
“是项链,”他见我不接,赶紧打开盒子献宝似的拿给我看,又解释道,“我不会害你的!”
他确实没有撒谎。
里面真的是一条黄金项链,尾部穿着一朵金黄色的时钟花,看起来清新又高雅,十分漂亮。
“你戴上,好看。”
他执拗地将项链伸到我面前,仿佛我不接过来,他就不放弃一般。
我看着他尽力露出的真诚面孔,总觉得这张憨厚的脸背后是一个恐怖黑洞,总有一天,会将我吞噬。
没准,这又是下一个陷阱。
思及此,我警惕地后退几步,飞速跳上刚刚抵达的公交车逃离此处。
他没有跟着上来,一直在原地站着,直到我看不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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